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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湾电子信息产业园区服务中心综合能源项目招标公告(借用平台发布)
【信息时间: 2021/2/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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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湾电子信息产业园区服务中心综合能源项目招标公告 (借用平台发布)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电服务中心组织招标,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电服务中心委托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就凤凰湾电子信息产业园区服务中心综合能源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内容及项目概况: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凤凰湾电子信息产业园 2.1.2建设内容:冷暖空调、配电设施、地下车位充电桩、能效管理平台等。 2.1.3合同估算价:2031万元 2.1.4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2.1.5 其他: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资质证书,且证书有效;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伍级(含)以上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 3.4 投标人具有以下合格证书: (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600万元的电力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为准,两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信息为准。 3.8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到公共资源中心换开收据。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简称基本账户)未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开标前投标人可扫描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原件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并在邮件中注明备案联系人联系方式。 (如不明确,请拨打电话:******咨询),未按照要求备案的视为无效标书。备案后再次参加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的其他项目无需再次备案。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肆拾 万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户号:******7720 开户名: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4.4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自由格式报文形式的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当天开标前将银行保函原件交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420 财务室。 4.5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4.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7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8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21年 2 月 25 日至2021年 3月 3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持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至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徐州市淮海文博园百宝楼19号楼3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南路11号 联系人:孟工 8.2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淮海文博园百宝楼19号楼3楼。 联系人:李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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